消费金融头部机构“抢跑”资本市场

时间:2021-01-25 10:19:40来源:人民网

2020年,消费金融在持牌入场与冲刺资本市场的交叠中落下帷幕。2021年,随着《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发布,拉开了分类监管的新纪元。“评级无疑是消费金融公司2021年最重要的一次考试。”有头部消费金融机构高管这样感叹。

在“双循环”政策引导下,随着监管评级的推行、巨头旗下消金公司的正式运行以及中小银行设立机构的入场,2021年的消费金融行业竞争势必加剧,以马上消费金融为代表的头部机构也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或将借助资本构筑竞争壁垒。

“随着评级体系的推出和运用,整个行业将在规范运营的前提下,呈现差异化、精细化的新发展趋势。资产端具有流量和定价能力、负债端具有资金低成本能力,风控较强的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将会进一步凸显。”多位行业专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1、迎来分类监管时代

“监管启动对消费金融公司评级,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消金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对消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利好。”

在金融强监管的背景下,消费金融机构的持牌化经营已成为常态,而相比于银行等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评级监管一直处于空白状态。2021年初,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办法》,正式补齐这一短板。

《办法》从公司治理与内控(28%)、资本管理(12%)、风险管理(35%)、专业服务质量(15%)、信息科技管理(10%)五大维度,将消费金融公司划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

监管评级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1级;70分(含)至90分为2级,其中:80分(含)至90分为2A级,70分(含)至80分为2B级;50分(含)至70分为3级,其中:60分(含)至70分为3A级,50分(含)至60分为3B级;50分以下为4级;无法正常经营的直接评为5级。

《办法》明确,监管评级为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表明风险程度超出公司控制纠正能力,公司已不能正常经营,应责令提交合并、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救助计划,或依法实施接管;对无法采取措施进行救助的公司,可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社科院特约研究员王硕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与内控两要素占比较高,分别占35%、28%,合计高达63%;而除了资本管理外,规模类指标并未明显纳入,表明监管层希望消费金融公司告别过去的“唯规模论”,应全面加强风险合规管理,优化公司治理,实现长远可持续发展。

零壹研究院院长于百程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分析指出,监管评级一方面对运营较好、评级较高的公司是一种证明和正向激励,而对于评级较差的公司则是一种警示和惩罚。有了评级制度后,实施分类监管,有利于督促消费金融公司合规运营和良性发展。

“监管启动对消费金融公司评级,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消金公司的规范化经营,对消金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利好。从合规、风控、服务、资本、科技等指标来看,是否拥有较强的自主风控和科技能力应当是评分拉开差距的关键。此外,在消费者保护、教育、体验等方面的建设与投入,也应当引起各家公司的足够重视。”某头部消费金融机构高管张磊(化名)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办法》对于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持牌消费金融机构,需要依托金融科技的力量,持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坚持守住风险管理这道防线。同时要不断提升业务的精度与深度,持续深化自主研发、自我创新的金融科技能力,提升消费金融和民生场景的融合,通过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起坚固的竞争壁垒。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认为,2021年消费金融迎来“规范期”,此次《办法》的颁布有利于防范“劣币驱逐良币”风险,在“需求侧改革”增加消费的宏观大背景下,对消费金融公司扶优惩劣、进而促进消费升级形成利好。

2、持牌方阵或将扩容

“无论是开始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中小银行,还是现有的持牌机构都在拥抱机遇。”

随着监管评级的落定,消费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或在2021年进一步扩容。

于百程表示,2020年有5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这是继2014年(批筹6家)、2016年(批筹7家)后,批筹数量最多的一个年份。在金融业务持牌、开正门堵偏门的监管背景下,2021年消费金融公司的批复和开业数量依然值得期待。

记者梳理发现,福建海峡银行、富滇银行、吴江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行、南京银行、江阴银行等区域性银行相继传出计划筹建消费金融公司的消息。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借贷平台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公告称,已完成对福建海峡银行的股权投资,认购2.81亿股新发行股份,持有该行4.99%股份,为该银行并列第五大股东。

对此,张磊表示,消费金融在促进消费、推动内循环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已逐步进入持牌运营阶段,也需要更多元化的机构一起创新合规发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则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全国开展业务,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客户更加下沉,经营相对灵活。中小银行目前只能在区域开展业务,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面临较大的资本补充压力,而国内消费市场潜力巨大,此时更有动力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认为,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点和着力点,消费金融公司将肩负拉动消费的重要使命。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行业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无论是开始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中小银行,还是现有的持牌机构都在拥抱机遇。

王硕分析称,多家中小银行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围绕消费市场,通过专业化公司运作模式,可以更加灵活适应市场竞争,吸引专业化人才;二是中小银行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与场景方、金融科技公司等通过股权关系深度合作,集合各方在资金、风控、场景、流量和科技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形成合力实现业务快速发展;三是可以有效填补小贷公司政策变化过程中的市场空白,同时又可以与母行进行一定程度风险隔离。

于百程表示,消费金融公司是开展全国性消费金融业务的专业持牌机构,银行布局消费金融公司,一是看好近几年快速发展的消费金融市场,也为自身消费金融业务积累经验;二是很多中小银行是区域性银行,业务展业受地域限制,因此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借此扩展消金业务的范围。

3、跑步进入资本市场

“登陆资本市场,一方面能扩充资本实力;另一方面能够提升品牌知名度,激励团队,吸引更多人才。”

随着监管评级的推行、巨头旗下消费金融公司的正式运行以及中小银行设立机构的入场,2021年的消费金融行业竞争势必加剧,以马上消费金融为代表的头部机构也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或将借助资本构筑竞争壁垒。

证监会重庆监管局2021年初披露,马上消费金融已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辅导协议,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并于2021年1月6日在重庆证监局办理了辅导备案登记。

其实早在2020年9月11日,重庆银保监局网站就发布了《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批复》,原则上同意马上消费金融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1333333334股。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应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据悉,马上消费金融股东包括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金技术有限公司、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院娄飞鹏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消费金融公司虽然杠杆倍数高于银行,但仍然有资本金要求,上市是资本金补充的一个有效方式。同时,为了实现上市,消费金融公司也需要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更加规范,也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于百程预计,“马上消费金融非常有可能在2021年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登陆资本市场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是创新型的持牌金融机构,数字化能力强,登陆资本市场,一方面能扩充资本实力,进一步促进业务领先优势;另一方面能够提升品牌知名度,激励团队,吸引更多人才。马上消费金融上市,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等创新型持牌机构也都能起到估值引领和业务带头的作用。

王硕指出,以马上消费金融为代表的头部消费金融公司已经逐渐启动上市步伐。一方面,通过上市,消费金融公司可以有效补充资本金。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靠自有资本金以及ABS和金融债等在内的多元化全渠道融资体系,但缺少上市这一环,一旦资本市场这块补齐,对于消费金融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另外一方面,上市有助于提升消费金融公司治理水平,而这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中占比最高,对提升监管评级也至关重要。上市还有助于股东的市场化退出和进入。”王硕称。

4、行业发展愈精细化

“在合规发展、利率下降等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业务模式、技术能力、聚焦的人群都会有所改变,行业发展会更加精细化。”

“随着评级体系的推出和运用,整个行业将在规范运营的前提下,呈现差异化、精细化的新发展趋势。”王硕认为,专注细分领域的消费金融公司将更加突出。

同时,科技赋能消费金融公司成为新趋势。一方面,消费金融将高度依赖科技开展获客、风控等业务。另一方面,头部机构也开始将风控、认证等科技技术对行业输出,未来科技型消费金融公司将大有可为。

此外,金融系消费金融公司将加快入场,补位网络小贷公司的市场缺口,赢取新的增长点。“资产端具有流量和定价能力、负债端具有资金低成本能力,风控较强的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将会进一步凸显”。王硕指出。

中邮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行业面临发展机遇,也有挑战。2020年,多家消费金融公司牌照获批,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而信贷产品价格下降对企业成本管控、风险管理等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监管机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不断趋严,这需要企业在流程优化、数据应用、贷款催收、客户投诉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不断加强合规建设。

娄飞鹏表示,经历2020年的疫情后,2021年宏观经济总体延续恢复的趋势,内需、消费将在经济恢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市场前景看好。考虑到金融科技快速发展,以搭建生态圈、融入消费场景的方式开展业务的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于百程分析指出,2020年是消费金融行业迎来机遇的一年,也是继续加强监管、有序发展的一年。近一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鼓励消费金融发展,同时也从法律层面夯实了整个消费金融的监管框架。

“在这些监管框架之下,2021年消费金融将迎来稳健发展之年。首先,监管评级将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更加强化风险管控和合规发展。其次,随着平安、小米、蚂蚁等巨头旗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开业,行业会进一步增长,竞争也会加剧,行业格局将出现变化。再次,在合规发展、利率下降等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业务模式、技术能力、聚焦的人群都会有所改变,行业发展会更加精细化。”于百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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