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财政部公布了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出台实施了7批28项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预计2020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
总体看,这些减税降费措施发挥了以下四点积极效应:
一是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全国5000多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中,近九成免征增值税的基础上,对余下600多万户征收率从3%降为1%。2020年1-11个月,共计减免增值税911亿元。阶段性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占三项社保费全部减免额的近90%。通过“免减缓”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2020年民营经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高于全国企业总体水平2个百分点。
二是有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供应。2020年1-11月,累计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减免税费652亿元。其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共退税183亿元;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享受新购置设备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减免税额84亿元。减税降费措施有效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减少资金占用,支持企业扩大生产,大幅提升了疫情防控物资保障能力。
三是帮扶困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受疫情影响行业中交通运输、住宿、服务业等减税降费受益面最大,2020年1—11月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共减轻负担382亿元;各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纳税人给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减免政策,累计减税292亿元。通过多种税费减免,有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受疫情影响行业正在逐步恢复增长。
四是有力支持稳就业、保民生。2020年实施的有针对性减税降费政策,叠加近年来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实实在在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有力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生存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10万户重点税源企业销售收入税费负担率(企业缴纳的税收和社保费等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预计同比下降8%;全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1144万户,同比增长10.1%,高于前两年水平,市场主体数量增长较快,有力支撑了保居民就业。
谈及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方面的新举措,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呈现稳定恢复增长态势,但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仍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一些行业仍在消化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还不牢固。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
一是坚决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着力优化减税降费落实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跟踪做好效果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政策知晓度,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便办税程序,完善具体服务措施,畅通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
二是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持续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三是坚决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和督促,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严格按法规和政策规定征收税费,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政策不落实、增加企业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