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期间,我国餐饮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58.4%,已恢复至疫情前常态水平,比2019年春节增长5.4%,其中茶馆服务、正餐服务、小吃服务实现较快增长,增幅分别为473.3%、421.5%、253.6%,餐饮配送服务、快餐服务保持稳步增长,增幅分别为148.7%、26.1%。
据介绍,今年春节期间(2月11日-2月17日),全国居民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消费快速稳步增长,受“非必要不返乡”倡议带动,用工大省消费大幅增长。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全国批发零售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7.9%。其中,医疗医药、服装鞋帽、化妆品及卫生用品等消费增速较快,分别增长35.7%、31.1%、38.4%;文具等文化用品、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高端消费珠宝首饰消费较为稳定,分别增长20.2%、10.6%、18.8%。部分快递企业提出“春节不打烊”,助力商品消费,邮政快递服务消费增长43.7%。
文体娱乐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7.1%,其中群众文体活动增加带动文化艺术服务同比增长111.6%,室内娱乐及市郊休闲观光活动活跃带动娱乐服务同比增长128.7%,体育健身热带动体育服务同比增长77.4%,游乐园等旅游娱乐服务同比增长57.4%。
春节期间人们响应倡议选择“就地过年”,外来人口聚集的地区商品消费旺盛,用工大省消费出现较快增长,如北京、上海、广东(含深圳)居民消费分别同比增长44.2%、3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