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数字革命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世界经济结构。着眼于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的变化,数字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是畅通双循环、培育新优势的重要抓手,需要找准着力点不断深化推进。
抓住数字经济战略机遇,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当前我国各区域之间的数字化差距较为明显,数字经济红利呈现出城市多、农村少,东部多、中西部少的分配格局。从城乡差异来看,截至2020年3月,中国城镇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6.5%,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为46.2%;从东中西部地区来看,2019年东部地区4G移动宽带用户的平均下载速率最高达到24.60Mbit/s,而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则分别较东部地区低0.93Mbit/s和1.58Mbit/s。
因此,需要统筹规划以5G、互联网、智能化为代表的数字基建,加强对相对落后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缩小区域间网络基础设施差距,夯实智能社会的建构基础;充分利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的辐射作用,将数字产业链向中西部和东北部延伸,鼓励形成更多的国内经济循环和产业合作,强化区域间产业对接;将城市群作为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通过优化区域布局、差异定位、错位发展,实现区域优势互补;加快数字经济样本区、示范区、引领区建设推广,推动数字经济发达地区与相对落后地区共建数字化协同平台,提升区域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水平,畅通区域经济内循环。
优化产业生态,促进全产业链智能化升级。近年来,虽然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但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和应用能力依然不足。数据应用大多仅停留在精准营销、风险控制等有限场景,难以通过数据分析建模等技术展开生产决策层面的预测和控制。加之不同企业之间数字化发展差异较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囿于较低的数据资产积累水平、数据资源应用水平,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较慢。
因此,需要引导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由“互联网+”向“智能+”转型升级;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拓展产业边界、面向不同场景的新模式与新业态,促进不同产业链之间协同发展;完善技术服务、创新孵化等公共服务,打造一批智能制造一体化的新兴生产性服务企业,实现数字技术在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生产控制等各个环节的融合;加快构建多层次数字产业链,把数字经济延伸到国内外上下游产业的整合上,促进数字贸易与国内产业发展融合。
夯实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难题。尽管我国数字应用走在前列,但基础科学研究仍然存在短板,导致部分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面临“卡脖子”难题,制约了数字化转型,也使得企业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缺失了一定的话语权。
因此,需要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链安全,整合国家创新资源,强化基础研究,着力解决关键共性技术问题,通过自主创新补齐短板;建立需求驱动的协同创新链,支持以技术和资本为纽带组建产学研用联合体,实现数字技术的协同创新效应;促进创新资源在区域、部门、行业间的优化配置,加快形成标志性的自主创新成果,筑牢内循环的新根基,重构外循环的新平台。
完善数据监管治理体系,提高数据要素开放共享风控能力。当前,由于部分政府之间、企业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采取的业务框架及系统不同,数据共享面临权责边界模糊、监管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而在数据保护层面,因个人数据概念及界限模糊、数据安全监管体系尚未完全确立,存在用户信息数据可能被过度采集、使用和泄露的隐患。
因此,需要完善政府协同,优化政府管理服务模式,推动数据互联互通,创建高质量政务数据生态和流通体系;优化应用协同,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政产学研用”合作共享,真正发挥数据的价值;综合运用技术、法律、行政等手段,制定数字经济安全制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促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全球数字治理协作,健全相关的隐私、伦理、法规等制度,制定全球治理规则,促进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更好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