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上午举行的宁波法院首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十八条措施》。这是该院助力企业攻坚克难、服务经济稳进提质的重要举措。
案中有大局,案中有民生。近年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裁判规制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推进诉讼机制改革,主动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多措并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宁波中院在全国首推审判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首创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民商事审判主要质效指标走在全省前列。
会上,宁波中院发布了一批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事)例,内容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助企纾困、善意执行、自动履行激励、破产重整等,充分体现了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担当和作为。
“当前,受疫情发展和国内外多种不确定因素叠加影响,不少企业面临较多困难,法院在稳住经济大盘、助力企业发展等方面要承担更为繁重的任务,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继续交出高分答卷。”宁波中院负责人表示。
据悉,宁波中院出台的“十八条措施”,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足文章,具体包括:全面加大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上线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擦亮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工作品牌、积极为上市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依托破产审判助力市场主体重获新生、推动设立宁波国际商事法庭、保护跨境电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积极促进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妥善审理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全面推进涉重大工程项目补偿安置协议司法确认改革试点、探索“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共享法庭”应用场景、惩失信树诚信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打造“四明”云法庭普法金名片、全面提升司法“数助决策”质量水平、持续迭代移动微法院。
会上,还举行了“宁波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平台”上线仪式。(记者吴向正通讯员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