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活力?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以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作为试点的“冲锋队”,为科研人员赋权减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让人才创造的科技成果有更合理的价值回报。截至目前,5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126项成果,其中已转化86项,转化金额达3410万元。
“过去高校院所老师搞科研大多为了发论文和评职称,很少会想到成果转化或者市场需求。”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通过赋权改革,将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我的成果我做主”有效激发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下一步,赋权改革将向全省域推广,更多的高校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报试点,不断放大改革的红利。
与原先科技成果所有权单纯国有的思路不同,在浙江,科技成果以“先确权后转化”“先评估后买断”等多种方式,强化科研人员收益分配和激励,体现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浙大在不断探索改革与学校现有制度的匹配性和融通性。”浙江大学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浙江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学校科研人员本人创办的企业可申请3年免费使用科技成果许可(免费许可期内本人占股须超过50%)。科研人员以“主角”身份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合规合法,无须遮遮掩掩,更不用担心踩着“红线”。现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
在省农科院,科研人员在拥有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首次为期10年的长期使用权之外,有一套独特的尽职免责机制。“在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转化过程中,单位领导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于追究其在职务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转化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破解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在职务科技成果处置过程中‘不敢转’的突出问题。”省农科院成果转化部部长汤江武说。
科技成果赋权改革紧扣高校院所实际情况,5家试点单位“一家一特色”进行探索,为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扫清障碍。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所获得的奖励收益从2018年的1.3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24亿元,科研人员收益平均占比74.4%。值得一提的是,科研人员成果转化股权奖励从2018年的0.3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17亿元,这表明高校院所越来越重视对科研人员实施长期股权激励。
科技成果转化,“赋权”只是其中一点,解决的是源头动力问题,但这个动力要达到“多米诺骨牌”式的助推效果,还需多方“接力”。浙江工业大学借鉴科研助理模式,为所有重大科研项目配备专利技术经纪人——“科技红娘”,蹚出了一条加强全过程专利价值挖掘的新路子。
作为最早的一批“红娘”,来自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学院的教师倪洪杰说:“学校是科技成果的‘富矿’,但在成果转化时,经常会出现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缺乏合理评估机制、各方责权不清晰等问题。我们的存在就是让科技成果转化更成体系、更加便捷,为科学家们打通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这批“红娘”参加了省里的专业培训,陆续拿到了技术经纪人证书。一支既懂专业技术与管理,又清楚市场和法律的经纪人队伍开始持证上岗,逐渐扮演为区域科技服务的重要角色。目前,浙工大有近100人持有技术经纪人证书,据不完全统计,学校通过技术经纪人载体促成的横向项目约占学校总横向项目的三分之一。
松绑减负,激活科创一池春水。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开发上线了职务科技成果“安心屋”数字应用,上线不到1个月就有100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入驻使用。在“安心屋”可以实现成果转化在线申请、转化合同在线审批、合同登记和免税登记在线受理、收益分配在线登记、科技成果在线赋权这五大功能,科研人员也可以实时查看审批和交易进程。
省科技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安心屋”更贴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规律,通过联动网上技术市场专业分市场,以市场调控、行业评估的方式,让科技成果价格更加贴近科技成果价值。而审批和交易过程以电子存证的方式全程留痕,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能通过“安心屋”应用实现实时无感监管。得益于此,经过“安心屋”转化的成果后续将不再纳入国有资产审计、清算核资范围,以规范促免责,让科研人员在成果转化路上“轻装上阵”。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从需求端着手,搭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合作全流程跟踪、评价和赋能工具,通过成果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改革发力,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优生态和更强动力。(记者何冬健通讯员卢顺平陈曼姣)